服务热线:

0510-81818188

企业餐饮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

首 页 >> >>
产品展示
新闻资讯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孙振乾

手机:18262252231

电话:0510-81818188

传 真:0510-81810078

邮箱:1013373811@qq.com

地址: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经一路9号-6栋

员工食堂承包

所属分类:食堂承包

点击次数:

发布日期:2019/06/12

在线订购

食堂承包

      01、烹饪人员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,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。

  02、加工食品时中心温度应达到70℃以上,烧熟煮透,不得只讲究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。

  03、烹饪过程中厨师试菜尝菜动作必须规范,不可用手直接接触食物。

  04、用于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加工的工具、容器、抹布及冷藏设施要有明显标志,分开使用,定位存放。烹调后的菜品必须与原料、半成品分开存放。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、工用具、容器、抹布等不得使用。

  05、剩余的食品必须采取保鲜膜遮盖放入冰箱冷藏,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。成品、半成品、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。

  06、凡冷藏的隔夜、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,在经过试尝后,确认感观无异样、无异味后方可出售。

  07、不得把未经粗加工处理的食品直接带进烹调间。

  08、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,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。灶上灶下、工具、用具都要冲洗干净。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、无油垢。及时清理垃圾,保持下水道通畅。


相关标签:
最近浏览: